2024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2.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3.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4.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基本支出表
10.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项目支出表
11.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黟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黟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省、市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县基层红十字组织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4、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6、组织管理全县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骨髓移植和遗体、个体组织(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完成县政府和省、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黟县红十字会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黟县红十字会实有人员5人,均为在职人员。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促进红十字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更好地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以党建带动群团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信访工作。规范县红十字会自身建设,提升单位形象,立足本县特色,打响红十字服务亮点品牌,扩大红十字事业的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在加快建设大黟山高颜值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中展现新作为。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夯实红十字规范化基础。围绕“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加强专职干部学习教育,提升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创新方式,并加强与应急、教育、卫健等部门的交流协作,联合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使红十字会工作更贴近群众,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是规范组织建设,解决红十字工作短板弱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共同谋划基层组织管理机制,重点是指导推进乡镇规范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运行,形成上下有效衔接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发展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强化志愿服务的管理,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黟县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91.3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收入预算9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32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14.20万元,增长18.2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支出预算91.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20万元,增长18.2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5.32万元,占93.4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0万元,占6.57%,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开展志愿服务等专项业务工作。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1.3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2万元,占89.49%;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7.25万元,占7.94%。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32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14.20万元,增长18.2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2万元,占89.49%;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7.25万元,占7.9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8.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19.5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4.2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19.5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62.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41万元,增长15.4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支出增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0.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增大。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24年预算0.01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2.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39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增大。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7.25万元,比20232年预算增加1.22万元,增长20.2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4年,黟县红十字会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支出预算0.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成本。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调研和检查指导、市内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黟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专项业务经费(应急救护、志愿服务等)项目。
(1)项目概述。
开展救灾备灾准备工作,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易受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护水平和能力;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等宣传和服务活动。
(2)立项依据。
根据皖政(201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红十字会下达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实施。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黟县红十字会,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
开展各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所需的费用,支出经费包括:伙食费、资料印刷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授课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年度在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普及性初级救护培训和救护员培训任务;坚持每月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等宣传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黟县红十字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拨款预算10.07万元,比2023年增加1.77万元,增长21.3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黟县红十字会固定资产总金额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4.4万元、其他资产0.6万元。
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黟县红十字会2024年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