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红十字会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制度
一、把握工作原则
一是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二是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三是科学有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科学把握时、度、效,稳妥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二、明确主体责任
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本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三、回应相关要求
(一)健全回应机制。成立黄山市红十字会政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时序进度,全面有序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监测收集、舆情预警、分析研判、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和公开回应等方面职责分工;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
(二)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回应关切”专题栏目建设,细化栏目子项分类,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展现形式和内容规范。
(三)强化队伍建设。把政务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队伍。明确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指导和承担本部门政务舆情工作。
(四)压实工作责任。对舆情回应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应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惩戒;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