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黄山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根据《黄山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黄编字〔2010〕第32号)文件规定,黄山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概括为:
1、贯彻国家、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4、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6、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骨髓移植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红十字会由机关本级组成,未设二级单位,编制5人,目前在职4人。退休2人,聘用1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各级红十字会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
(二)加快各级备灾救灾中心(库)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程序规范、能力较强的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增加备灾储备,及时查灾、报灾,积极做好突发灾害事件的救援工作;
(三)广泛宣传红十字精神普及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进行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项目,积极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和开展群众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管理和标准化水平;
(四)广泛开展社会募捐和公益活动,继续做好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以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重点抓好造血干细胞样本采集并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的年度采集任务,宣传配合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五)完善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培训、激励机制,培育核心人员,扩大志愿者范围,创新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组织各种人道主义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市文明委下达给市红十字会的各项文明城市创建的指标;
(六)加快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步伐。为促进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黄山市红十字会拟于2016年研发“黄山市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公众可根据捐赠人姓名或捐赠项目名称查询相关捐赠信息及善款使用情况。通过该平台接受各界对捐款管理、救灾流程的监督,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四、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情况说明
黄山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89.36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89.3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1.3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8万元,用于完成红十字会特定的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0万元,占93.22%;医疗卫生支出2.79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占3.66%。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83.30万元, 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0.98万元,减少37.9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停止收取“应急救护培训费”改为一般预算安排。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8.9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离退休人员支出;“红十字事业”预算74.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7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54万元,减少16.22%,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2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73万元,减少18.16%,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其中:“住房公积金”3.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财政拨款预算5.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47%,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2万元,减少22.9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为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没有安排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
(四)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无部门预算安排单项50万元以上重大专项绩效目标0个。
(五)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相关附件:
附件1: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表.xls
附件3: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表.xls
附件4: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5: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6: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7:2017年黄山市红十字会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xls
附件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