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要保障费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8 08:57信息来源:黄山市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市红十字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市红十字三献、人道传播、心理救援、防艾志愿服务队: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的必要保障,规范市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保障费用的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红总字〔2007〕65号),参考《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财务报表》和《关于市直单位选派干部交通费管理的补充通知》(黄财行〔2017〕15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关于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要保障费用管理的通知》(黄红字〔2017〕32号)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要保障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由市红十字会组织、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参与的活动,或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经报请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捐献事业部)负责人同意、并以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身份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保障项目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交通、用餐和材料费用。

三、具体内容

(一)交通费管理按市区外、往返集中地和志愿服务活动地之间实际公路里程每公里1元标准、据实报销。如果因为时间问题,确实需要走高速,备注清楚后根据发票报销高速过路费。

(二)用餐管理按实际情况产生,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凭票或参加志愿活动本人签字领取餐补。

(三)宣传用品制作经市红十字会同意后,按实际印刷、制作费用凭据报销,或交由市红十字会指定单位印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志愿服务队应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针对性强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传播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二)各志愿服务队应本着必要、节俭的原则,尽力做好活动参与志愿者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应履行活动安全提醒义务,对有风险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向志愿者说明、由志愿者自愿报名、风险自担。市红十字会统一给每次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购置意外伤害保险。

(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应按志愿活动管理要求,活动前在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平台及志愿黄山平台申报活动名称及时间;活动时按平台要求进行扫码确认参加并计时;活动后认真填写报销单据,保存活动方案、场景照片及活动信息等做为活动档案资料。

 

附件:1.黄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交通、用餐、印制费用审批单

2.黄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餐领取签字表

 

 

黄山市红十字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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